其他
滨江法院关于“钱保姆”平台案件案款发放公告(二)
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“钱保姆”平台案件案款发放公告(二)
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对夏东明、张涛、谭建国、楼晓东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三案(以下简称“钱保姆”平台案)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,案号分别为(2021)浙0108执1340号、(2022)浙0108执761号、(2022)浙0108执757号。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处置,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,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和信息登记审计情况,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第二次清退。现就“钱保姆”平台案案款发放进行公告。
一、发放对象
“钱保姆”平台案受损集资参与人
二、发放金额
发放金额人民币17767389.28元
三、发放时间
2022年11月21日开始
四、发放方式
法院已委托工商银行为受损集资参与人开设电子账户,清退资金将汇入该账户。受损集资参与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,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领取。五、特别提醒
1. 法院不会提出转账、验资、缴费等要求。
2. 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、损害受损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,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3. 受损集资参与人应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,合理安排时间领取,避免人员聚集。
4. 如有其它问题,可拨打工商银行服务热线(95588)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专线电话(0571- 87705086),或就近至工商银行网点咨询。
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
2022年11月18日
来源:滨江法院
在看”给我一朵小黄花